微山湖法院开庭审理,刘洪、王强、彭亮带着手铐在多名警察的押解下出庭。 法官:“刘洪、王强、彭亮,你们三人破坏铁路,证据确凿,抢了外商的电脑、现金,你们认罪吗?” 刘洪:“冤枉,我没干” 法官:“传证人黄二喜!” 刘洪:“好吧,我承认,但是,我那是破坏鬼子运输物质!” 法官:“什么年代了还叫人家鬼子,应该叫人家投资商才对,那个中日合资企业是咱们县今年的最大的引进外资项目,你竟然搞破坏,根据《刑法》276条,判你入狱7年!” 刘洪:“我操你祖宗,你个汉奸” 法官:“刘洪破坏铁路罪外加强暴老年妇女,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” 刘洪:“尼玛” |